桃園市109年度國小英語讀者劇場競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教育部頒訂之「109學年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文教學成效計畫」。 貳、目的: 一、透過相互觀摩與競賽活動,提供學生分享、欣賞與學習英語之機會,培養上台發表的自信,進而引發孩子學習英語之動 機,增進學習英文之樂趣。 二、加深、加廣學生的聽說能力與英語發音教學,提升本市青少年學子之英語口說能力。 三、透過讀者劇場打造英語閱讀情境,讓英語閱讀融入課程與生活中。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桃園市大有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桃園市國小英語國教輔導團 肆、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四至六年級在籍學生。 伍、比賽分組及參加資格: 一、組別:分為三組,A組:22班以下;B組:23班以上至37班;C組:38班以上。每校得推薦一隊參加,私立國小不論班 級數一律參加C組。 二、參賽人數:每隊6至15人,以同班級學生組隊報名(若小型學校該參賽年級學生數未達6人時,得由其他年段學生補足 人數參賽。若不屬以上情況,未由同一班級學生組成參賽隊伍,經查證屬實後,則列為表演賽,已頒發獎項 者,取消得獎資格,獎狀獎金亦須繳回,由同組參賽學校之比賽成績依序遞補)。 三、各校於校內得自行辦理初賽,挑選優秀選手組隊參加市賽。 四、「英語讀者劇場劇本」來源:(一)改編或採用其它劇本。(二)自編劇本。 五、本計畫尊重各校及師生自由參加意願進行報名並參賽。 陸、報名: 一、報名日期:109年10月19日(星期一)起至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7時止。 二、報名方式:(一)報名表(附件一)填妥後,連同「英語讀者劇場劇本簡介」(附件二)及「英語讀者劇場劇本」 (附件四)請先以電子郵件方式逕寄大有國小教務處洪儀欣主任b001@mail.dyes.tyc.edu.tw(word檔 及pdf檔),主旨請敘明:「oo國小英語讀者劇場報名表」,以便彙整製作秩序冊及供評審參考。 (二)正式報名表、授權書(各乙份)及完整劇本(乙式4份)請郵寄至大有國小教務處教學組,地址:桃園市桃園 區大有路220號,電話:3577715#210、211 。兩項報名文件(電子檔及紙本)缺一,皆視為報名未完 成,視同放棄。 柒、領隊會議:各校領隊代表出席抽籤決定各校出場順序,說明比賽注意事項。未出席者由承辦單位代抽出場順序,抽籤結果將 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dyes.tyc.edu.tw)。 一、時間:109年1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 二、地點:大有國小一樓視聽教室一 捌、比賽日期:109年12月05日(星期六)比賽前30分鐘完成報到,11:00結束報到。上午09:00開始比賽。 玖、比賽地點:大有國小(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20號) 拾、實施方式: 一、比賽時間限4~6分鐘。表演計時由第1人開口說話起至最後1人結束說話止,於5分30秒時,響一次短鈴提醒,於6分鐘時響一次長鈴。主辦單位叫號後,超過1分鐘未上台,視同棄權。每不足或超過30秒扣1分,依此類推(以30秒為單位,每30秒扣一分,不足30秒仍以30秒計)。6分30秒強制下台,仍不下台者,不予評分,列入表演賽。 二、參加比賽人員服裝,以簡單大方為主,但不得穿著校服。表演時無須使用任何形式之佈景、大型道具、配樂或編排劇中角色之動作(均非評分項目),但可斟酌使用個人手持之小型道具以及簡單的服裝造型以符合劇本內容。服裝、道具皆不可出現校名,也不得說出校名;道具、服裝不列入評分。服裝、道具出現校名或說出校名,查證屬實後予以扣分處置。 三、本比賽以英語發音整體表演流暢度為主,表演道具不列入評分項目,各校表演時若有需要使用道具輔助演出者,其表演道具以個人手持式為主,禁止出現由二人以上共持之道具(若由二人以上共同拿進表演場內置放者,亦算二人共持),違反此項者,由工作人員紀錄之,再送大會競賽組認定後,將予以扣分。 四、表演選手必須攜帶劇本上台,可手持劇本或將劇本放在譜架上(譜架各校可自行準備,現場主辦單位會放置譜架,請各校自行使用上下舞台,下台後並放回原位)。背稿、未攜帶劇本上台將予以扣分。 五、競賽時各校指導教師只能將學生帶領至競賽準備室及比賽場地就定位,學生表演時指導教師需移動至表演場地外之等候區等候,指導教師若在學生表演開始後,於競賽場內外出現任何有關指導比賽之行為或指示,得由現場工作人員紀錄,通知該隊指導教師或帶隊人員後,送大會競賽組查證屬實後予以扣分。 六、本次競賽另行規劃比賽實況轉播,指導教師或陪同家長亦可至承辦單位規劃之轉播教室觀看學生表演實況。 拾壹、評分方式: 評分標準 評 分 項 目 比例 發音、語調及流暢性 50﹪ 創意表現(僅限聲音部份, 相關道具、服飾等非評分重點) 15﹪ 劇本內容(鼓勵創作) 20﹪ 團隊合作與默契 15﹪ 拾貳、錄取名額及獎勵:A、B、C各組分別錄取 一、第一名:1隊,獎盃乙座,獎金禮券5000元,特優團隊學生獎狀各乙紙;指導老師核予嘉獎貳次,領隊獎狀乙紙。 二、第二名:2隊,獎盃乙座,獎金禮券3000元,優等團隊學生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核予嘉獎壹次,領隊獎狀乙紙。 三、第三名:3隊,獎盃乙座,獎金禮券2000元,甲等團隊學生獎狀乙紙;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紙,領隊獎狀乙紙。 四、佳作:若干隊,獎狀乙紙,獎金禮券1000元,佳作團隊學生獎狀各乙紙;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紙,領隊獎狀乙紙。 五、各組總給獎名額依報名狀況調整,若參加隊伍數未如預期,則會減少給獎名額,最後給獎隊數會在舉行領隊會議時確認。 六、若參賽隊伍表現未達水準,經評審討論後,部份名次亦可能從缺。 拾參、敘獎:承辦學校工作人員俟活動辦理完畢後,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辦理敘獎。 拾肆、差假:辦理本活動工作人員、各校領隊、指導老師於活動當日核予公(差)假登記。並於1年內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准予補假一日。 拾伍、附則: 一、參加競賽人員,依報到時間地點準時出席,主辦單位不另發通知。 二、競賽採現場發音,不得使用任何擴音設備(含麥克風)。 三、英語讀者劇場之劇本以教師及學生自行創作為原則,如為參考原著或使用他人劇本應註明出處,並請提供完整劇本(供評審參考)及劇本中英文簡介(製作手冊用)。如有違反著作權問題,請各校自行負責。 四、本次競賽為維持比賽品質及不干擾選手競賽,比賽現場禁止拍照與攝影,由承辦單位全程錄影及拍照,並另行規畫比賽實況轉播,指導教師或陪同家長亦可至承辦單位規劃之轉播教室觀看學生表演實況。本活動承辦單位有權將參加比賽選手之影音檔上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影音教學網站,以供參閱專用,版權由本活動主辦單位所有。授權書(附件三)請於報名時一同繳交。 五、選手必須尊重比賽結果,恕不提供評分查詢服務。 六、主辦單位提供每位參賽學生100元之膳費,領隊與帶隊老師的膳費由該校經費支應。膳費於比賽後存入學校公庫帳戶,依會計核銷程序自行核銷。 七、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競賽當日若遇天災或疫情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即停止辦理競賽,另擇期舉行。 八、有關競賽違規與扣分處置標準說明如下表: 項 次 違 規 事 項 扣分與處置 備 註 1 未攜帶劇本上台 扣總平均分數5分 2 報出校名 扣總平均分數5分 3 穿著校服 扣總平均分數5分 含具校名、校徽服裝 4 指導教師指導違規 扣總平均分數3分 經制止未改正,得連續扣分 5 參賽人員不足6人 每不足1人扣總平均分數3分 6 參賽人員超出15人 每超出1人扣總平均分數3分 7 使用非個人手持道具 扣總平均分數2分 8 時間不足或超過 時間不足或超過扣總平均分數1分 以30秒為單位,每30秒扣一分,不足30秒仍以30秒計 9 比賽時間未上場 取消資格,視同表演 不予評分,出場序另定 10 逾6分30秒,拒不下台 取消資格,視同表演 不予評分 桃園市109年度國小英語讀者劇場競賽成績(公告版).pdf109年度英語讀者劇場競賽實施計畫.doc